凤凰县法院:六年纠纷一朝解 枫桥经验暖人心
2025-04-22 16:22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吴佩志 龙艳君 | 点击量:1092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吴佩志 龙艳君)“感谢你唐局长,真的想不到,这么多年的纠纷,让你们给解决了,这下我们放心、安心了!”

4月22日上午,凤凰县两林乡苟拐村村民隆某夫妇,来到县人民法院,握着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唐欣喜的手,一次次道谢。

这件事还得从头说起。

隆某和龙某系上下坎邻居,2019年3月,因长时间干旱,天降暴雨,冲垮了隆某家的堡坎,又暂时未能修复,垮塌处淤泥堆积。从此,两家为隆某堡坎修复,宅基地界限多次引发口角,两天一吵,五天一闹,邻居变仇人,邻里关系极其紧张。乡、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,多次上门调解,虽缓和事态,但没有息事宜人。

2023年3月,双方为宅基地界限问题,再次争吵,并引发肢体冲突。为此,龙某将隆某诉至县人民法院,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承办法官发现,此案纠纷时间长,矛盾积怨深,虽几经调解,但心结未解。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,可能会激化矛盾,引发更大安全隐患,不利两家世代相处。

立党为公,司法为民。

2025年1月,县法院执行局法官,将判决结果和执行想法给乡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衔接,并就如何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,多次与乡党委政府、村“两委”负责人进行探讨沟通交流。在乡村两级党组织的关心支持配合下,县法院执行局7次翻山越岭,用真心解开心结,用真情化解积怨。

从县城到两林乡,高山峻岭,山道崎岖,五十余公里,县法院选派苗族法官,上山下乡,进村入户,在火塘边,分头与当事人,谈家事,聊家常,讲解《民法典》,讲述民间故事,阐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重要性。

天道酬勤,情暖人心。

2025年3月,双方当事人答应互让一步,龙某答应允许隆某修复堡坎,隆某承诺堡坎修复后为龙某修篱墙和厕所。施工当日,执行法官化身“施工监理”,用红线标注施工范围,帮忙清理院坝垃圾,提示施工安全。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施工,隆某一堵三米多高、十米长的堡坎修好了,并在相邻处给龙某修建了厕所和篱墙。

工程竣工后,双方当事人放心开心,一再表示:“感谢党,感谢县人民法院!我们一定好好相处。”

据悉,2024年以来,凤凰人民法院积极运用“枫桥经验”,处理民族地区各类矛盾纠纷,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%,民族地区涉民生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26.3%。

如今,凤凰城乡处处呈现产业欣欣向荣,人民安居乐业,社会平安和谐的新图景。

责编:李颖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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